上海市侦探调查;离婚时什么会定性为财产转移
更新时间:2025-09-19 点击:23

一、离婚时什么会定性为财产转移
离婚时,以下情况可能被视作财产转移:
未获对方同意,把夫妻共同财产无偿给他人,像把房产过户给亲友等。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夫妻共同财产流失。
故意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把存款藏起来不让对方知晓,让对方在离婚时难以知晓财产真实情况。
以极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夫妻共同财产减少,并且受让人知晓该不合理情况。
虚构债务,把非夫妻共同债务硬说成共同债务,以此减少共同财产。
提前处理未到期的财产权益,让对方在离婚时无法公平分割该财产。
这些行为均为法律所不容,离婚诉讼中,若发现对方有此行为,另一方可申请法院调查,要求重新分割转移的财产。
二、离婚时哪些行为在法律上算恶意转移财产
离婚时,以下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1.隐匿房产:一方瞒着另一方,将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以虚假交易等方式过户到他人名下,或者私自将房屋出租,租金据为己有。
2.转移银行存款:偷偷将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以转账、取现等方式转移到他人账户,或者频繁进行大笔资金支取,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
3.隐瞒投资收益:隐藏在股市、基金等方面的投资及收益情况,不向对方披露。
4.低价转让资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如车辆、贵重物品等。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三、离婚时怎样的行为会被法律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离婚时,以下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隐匿房产,一方瞒着另一方,在外地购置房产,离婚时不告知对方。
擅自转让,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让夫妻共同持有的股权、车辆等财产。
虚构债务,制造假借条,虚报共同债务,企图让对方承担更多债务。
私赠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
转移银行存款,以各种理由将存款转到他人名下。
依据《民法典》,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