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侦探公司;夫妻共同财产价值包含哪些
更新时间:2025-11-14 点击:28

一、夫妻共同财产价值包含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价值包含的范围较广。依据《民法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各类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开办企业的盈利、股票基金投资收益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像著作权、专利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分配需啥条件
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分配,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其次,财产所有权人死亡,这是启动遗产分配的关键。在夫妻一方死亡时,需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最后,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排除法定继承。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按其内容分配遗产;若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三、夫妻共同财产能否撤销赠与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定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若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一致同意。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撤销权行使后,可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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