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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侦探调查;婚外情在什么情况下算违法 [2025-03-31]

婚外情依然存在以下风险:


一、刑事风险


1、重婚罪。实践中,重婚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已经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又与其他人登记结婚,这也是典型的重婚行为。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已婚者虽然未与他人再次领取结婚证,但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此时依然可能构成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自己掂量掂量。



2、破坏军婚罪。这个比较好理解,就是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犯破坏军婚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自己掂量掂量。


二、民事风险


主要指离婚损害赔偿。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是因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如需法院判决分割的,法院也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同时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时,无过错方起诉离婚的,如果调解无效,则应当准予离婚。话语权交给老实人,而非出轨方。


三、其他风险


主要指公职人员婚外情的违纪责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务员法》规定,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可予以降级、撤职或开除。


同时婚外情还可能产生对共同财产的私自处分等问题,以及被另一方捉奸、胖揍,甚至刀砍等情形。


上海市私家调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 [2025-03-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海市侦探取证;调解离婚的房子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2025-03-24]

一、调解离婚的房子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通常来讲,调解离婚之后进行房子过户这件事,一般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的。


因为房屋过户牵扯到产权方面的变更这类重要的事项,只有双方一起到场,才能保证办理手续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这样也能有效避免后续出现各种纠纷。


要是其中一方实在没办法到场的话,那就得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之类的相关证明文件,让另一方去代为办理过户手续。


不过,这里面的具体要求可不是固定不变的,会因为不同的地区差异以及房屋的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一样。


所以,大家在准备办理过户之前,最好先去咨询一下当地的不动产


登记部门,好好了解一下详细的办理流程以及具体的要求到底是怎样的,这样就能更好地确保过户手续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二、调解离婚房子过户有哪些法律流程


调解离婚后房子过户流程如下:


首先,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离婚调解书、离婚证、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离婚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是重要凭证。


然后,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合法性。


若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需先与贷款银行沟通,经银行同意变更抵押人等相关事宜后,再办理过户。


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另一方可以凭借离婚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办理过户手续。整个流程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登记中心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过户合法有效。


三、调解离婚房子过户有哪些法律手续


调解离婚后房子过户,需按以下法律手续办理:


首先,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离婚调解书、离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离婚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办理过户的重要依据。


然后,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一般流程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登记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若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还需先与贷款银行沟通。因为在抵押状态下过户,通常需银行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比如变更抵押登记等。


经审核无误后,登记中心会按规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发放新的房产证,完成房屋产权变更。整个过程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过户合法有效。


上海市出轨取证:夫妻离婚房贷一直是男方还得,应该怎么办判 [2025-03-20]

一、夫妻离婚房贷一直是男方还得,应该怎么办判


在夫妻离婚这一特定场景中,关于房贷问题的处理办法,首要任务便是先厘清房屋产权所属地位。


假设房产是归属于男方的私有财产,那么男方持续承担房贷的义务便看作是合乎常理且合法的行为。


然而,如果房产已经成为了夫妻公共拥有的资产,即便房贷一直以来都是由男方独自承担,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男方所付出的还款部分仍然需要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结合婚姻关系维系的时间长度丶双方对于整个家庭的实际贡献大小等方面的种种因素展开全面评估与权衡,从而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倘若夫妻之间未能就此达成共识的话,法院便会根据实情采用自由裁量权加以裁判判断。


方案之一可以是将该房产予以销售,然后利用售卖获得的资金按适度比例进行分配,用其来还清房贷债务,从而解决剩余部分的分割问题。


已经做好的判决还可能包括由其中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同时向另一方支付适当的货币补偿。


总的来说,单个案件的具体明细以及司法解释的引用,都应该成为明确决策结果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夫妻离婚房子除名费用


夫妻离婚时房产产权变更所需费用 对于离婚后的房屋所有权变更事宜,关于房产证上的姓名去除手续和所需费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第一种情况,如果涉及到的是夫妇间房屋产权的修改(即诸如加入或者删除名字),此时并不需要支付任何契税;而在另一方面,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需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此番操作(即添加或删除名字),此类行为将被视作交易行为,因此需按照交易流程来处理,需支付契税,具体税额根据所占有的权益比例而定,税率从1%至3%不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中的房产分割 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需要对所拥有的住宅进行财产分配。


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形包括: 首先,一方父母于他们子女结婚前已经独自承担购置房屋的所有费用,并且产权证上的名字只标记了其子女的身份,那么这栋物业就将自动成为孩子及其配偶的个人财产; 其次,假如是两个家庭共同出钱购买的住房,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必须遵循各方所能够负担的数额,按照出资比例予以分割; 再者,若某位伴侣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拥有了一套住宅,并且是使用自己的私人财产支付了首付,同时在银行申请了贷款,婚后则通过夫妻共有资产来偿还银行还款,如此一来,这栋不动产的所有权应优先归属于支付首付款的一方,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共同商议解决房地产的处置问题; 另外,当涉及到以信用贷款或者抵押贷款形式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问题,财产的划分原则上要求做到平均分割; 最后,如有一方赠送给另一方的房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在法律层面而言,这项馈赠仍然属于赠送者本人的资产范畴,不适合纳入到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上海市私家调查;离婚案可以只判离婚而不分割财产吗? [2025-03-20]

一、不要轻易被法官诱导选择先离婚,后分割财产。


有些法官不愿意调查取证,不愿意处理复杂离婚案件,或者想增加结案率等等,会劝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先处理离婚问题,再处理财产问题。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原因如下:


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做到对对方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当然需要有必要的财产线索),绝大多数案件查个70%-80%以上的之前不知道的财产是问题不大的。在离婚案件中,申请调查取证,法院原则上是必须依职权调取的。


但如果先离婚了,之后在打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到时候调查取证的难度会更大,因为其法律依据是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以及离婚后发现的藏匿、转移的财产,对于原告的举证责任要求会更高,首先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还算容易,因为这本身就是面上双方都知道的财产。其次,对于藏匿、转移的财产,主张分割的时候是需要向法院证明对方有转移的行为的,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不调查取证的话,是很难发现的,但离婚后财产分割,要看法官的态度,有些法官并不愿意做全面调查取证,而且没有合理的理由对方存在藏匿、转移,法院不调取个人认为问题也不大。


二、结合案件特点选择是否先解决离婚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时候解除婚姻关系,对于不同当事人来说,需求是不同的。比如,有的人想尽早离婚的我随便举一些例子:


尽早脱离家暴

担心对方恶意举债牵连到自己

想摆脱紧张的家庭关系

想要尽早与他人结婚(比如外遇快要生孩子了)

自己马上会有一大笔收入

孩子马上满两岁或者八岁(抚养权可能不利于自己)

创业人士,公司高管因为公司经营发展或者股权问题想降低隐患

有买房、孩子上学等各方面的紧迫性需要离婚

财产确实很复杂,预测需要两三年才能处理完

另外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拒绝探望孩子,想尽快先离婚好根据判决探望孩子

上述这些情况,在实务中都很常见,如果可以的话,当事人是愿意先离婚,再慢慢分割财产的,但大家细心的话会发现,上述理由中绝大多数都只是一方的需求,不是双方的需求,所以实务中不是一方想抓紧先离就可以的,需要另外一方同意。


或者法院依职权先判决离婚,但是根据处分原则,原则上法院不能擅自决定,但是因为婚姻案件的特殊性,目前是允许法院这样依职权处理的,但法官也都比较慎重,最常见的是一方想要求法院先判离再说,法官都不愿意擅自做主,只能与另外一方做工作。


补充一点,不适宜先离婚再慢慢解决财产分割问题的,代价可以参照上述例子中的向对方,基于他的角度看,有很多情况下,他是不希望马上离得,或者马上离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凭什么要答应。


上海市侦探事务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2025-03-17]

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涵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进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获取的收益;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者受赠而获得的财产,不过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某一方的财产就除外;其他理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像一方用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已经拿到或者理应拿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这些财产在离婚的情况下一般都需要进行分割,除非双方有特别的约定。


需要留意的是,婚前的财产、一方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之分割原则 关于婚后财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若夫妇在离婚之时


不能就共同财产的处置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进入裁决阶段,并依照财产的现实状况,重点关注对子女、妻子及无过失方的权益进行妥善维护。

此外,对于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所拥有的权益,作为丈夫或妻子均应享有同等保障,这也是重要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财产给孩子算转移吗


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子女,是否构成财产转移行为? 在判定是否进行了财产转移时,尤其关注的是是否存在刻意隐瞒和独占的行为。


若无此种情况发生,那么此类行为便不会被视为财产转移。


换言之,当某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秘密地将大量财产转让给其子女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财产转移。


反之,若没有上述情况发生,则无法被认定为财产转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了解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哪些,是处理婚姻相关事务的重要基础。然而,这仅仅是婚姻财产问题中的一部分。例如,在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之后,我们还会面临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管理的问题,是共同管理还是一方主导?还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私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密切相关的问题。


上海市调查取证:离婚后孩子怎么继承财产 [2025-03-17]

一、离婚后孩子怎么继承财产


关于离婚家庭中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问题,尽管与父母双方是否离婚无关,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法定继承人身份层面上,当被继承人并未事先制定遗嘱明确遗产的归属时,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理所当然地享有对遗产的法定继承权利。


一般而言,若被继承人离世,他/她的子女应与配偶和父母共同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此时,遗产的分配原则通常是平等分配给所有继承人。


然而,对于那些因身体或经济原因而无法自力更生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来说,在遗产分配过程中,他们应该得到适当的照顾和优先考虑。


二、离婚后孩子之后需要养老


离婚后孩子的


养老问题待解 在父母离异之后,子女们依然担负着抚养照顾父母,为其提供老年生活保障这样的责任和义务。

2、决定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情纽带的,并非仅仅是父母之间的婚姻状况是否发生了变化,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来说,他们仍需履行法定的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3、倘若有成年的子女未尽到自己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那么,这些父母有权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依法支付赡养费用。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三、离婚后孩子判给对方,有没有继承权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对方,其是否享有继承权? 家庭破裂导致子女由对方抚养的情况下,子女仍然享有对其亲生父亲或母亲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法定继承人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亲属。


此外,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即使在父母离婚后也不会彻底消失,这意味着子女仍拥有法律赋予他们的继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上海市私家侦探,追回小三财产需要什么证据 [2025-03-17]

一、追回小三财产需要什么证据


追回小三财产一般需要以下这些证据:其一,财产转移的相关凭据,像转账的记录以及银行的流水等,这些能够表明财产是从夫妻共同财产流转到小三那里的;其二,和小三的往来情况记录,例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此可以证实双方存在不正当的关系以及财产转移的行为;其三,购买房产、车辆等贵重物品的相关文件,如果这些物品登记在小三的名下,就可以当作证据;其四,证人的证言,要是有知晓财产转移情况的证人,他们的证言能够辅助进行证明。


不过要注意,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必须合法合规,不能侵犯到他人的隐私等。


同时,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得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针对小三的财产部分去进行追讨。


二、向小三追财在法律上有哪些限制


向小三追财,在法律上存在一定限制与要点。首先,用于赠与小三的财产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基于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有权追回。这是因为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这种赠与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无效。


不过,若赠与小三的财产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原配一般无法追回。另外,追财存在诉讼时效限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追财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赠与事实的材料,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三、向小三追回财产有哪些法律途径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若配偶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无过错方有以下法律途径追回:


首先可与小三协商,明确告知其赠与行为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要求返还财产,协商过程注意保留证据。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需提供证据证明配偶对小三有赠与行为,如转账记录、购买房产车辆等大额消费记录、赠与财物的凭证等,以及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审理后,若认定赠与行为无效,会判决小三返还相应财产。同时,在提起诉讼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小三转移财产,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顺利实现。


在探讨追回小三财产需要什么证据这一问题时,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进一步了解。除了常见的证明出轨事实、赠与财产行为的证据外,对于赠与财产的来源及性质也需关注。比如,要明确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这会影响追回的范围与可能性。另外,赠与行为的时间节点、小三是否明知财产来源等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事件走向。


上海市侦探社: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孩子户口怎么办 [2025-03-11]

一、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孩子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孩子户口可协商随迁或留原地。男方想迁户,需依当地规定按程序办,提供离婚证、抚养权证明、户口簿等。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办理会较顺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女方可以带去过夜吗


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女方能否带孩子过夜看双方协议或法院决定。无禁止时女方合理请求通常可行。但男方若有证据证明女方带孩子过夜不利孩子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有权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抚养费拖欠怎样强制执行财产


离婚后一方故意拖欠抚养费,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冻划账户、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但执行会考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需求,保障必需费用和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


关单位必须办理。

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男方迁移,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户口所在地。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协商以及相关的实际情况。


上海市调查取证;2025婚姻新规:离婚协议中赠与孩子的房产,可以撤销吗? [2025-03-11]

近年来,不少夫妻在协议离婚,对房产分割难以达成一致时,采取折中的办法,即共有房产不进行分割,而是直接赠与孩子。也有的以把房产送给孩子作为条件,来换取配偶同意离婚的表态。


那么,在房产过户给孩子之前,如反悔,能撤销赠与吗?之前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如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则应视为赠与财产的权利未转移,赠与人依法享有任意撤销权。


而另一种观点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离婚协议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和道德义务,涉及人身、财产等诸多内容,且相互关联,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故不可撤销。


夫妻双方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意处分,一般也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即一方同意将房子赠送给孩子,另一方才同意离婚或其他财产分割方式。


同时,该赠与也是双方共同作出的,如撤销也须双方同意,只有一方要求撤销,则未满足可撤销条件。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20条对此有了明确规定,用词为“给与”,而非“赠与”,共有四款:


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一方反悔要求撤销的,法院不予支持。如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双方均同意撤销的,可以撤销。


这是因为该约定是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与解除夫妻关系、子女抚养等约定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单独撤销该约定内容,即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方不能单独享有任意撤销权。


第二款规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该约定义务,另一方可要求其继续履行,或承担无法履行的赔偿责任,法院予以支持。


这是因为离婚协议的当事人是原夫妻双方,而子女不是离婚协议的当事人,故一般应由未违约方起诉。


第三款规定,如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给与财产的子女可参照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制度直接主张权利,要求违约方应继续履行,或承担无法履行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制度: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辨,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第四款规定,离婚协议约定将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有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撤销该约定的,法院予以支持,当事人同时可请求分割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一并进行处理。


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


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另一方同意的除外。


一方不履行前款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或者因无法履行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子女可以就本条第一款中的相关财产直接主张权利,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子女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该方承担继续履行或者因无法履行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有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同时请求分割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处理。


上海市侦探社;起诉小三需要哪些条件 [2025-02-28]

起诉小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原告资格‌:原告必须是被破坏家庭的直接利害关系人,通常是原配。

‌被告明确‌:被告必须明确为小三,且需要掌握小三的详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以确保能精准指向被诉对象。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可以基于小三破坏家庭的事实,如要求小三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等。同时,需要说明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具体情况,如赠与的时间、金额、方式等。如果以侵犯配偶权等为由起诉,要阐述小三的行为如何破坏夫妻关系、造成精神损害等。

‌证据支持‌: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诉讼请求,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视听资料等,用以证明小三与配偶的不当关系以及财产赠与等事实。这些证据需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法院管辖‌: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此类案件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涉及不动产纠纷,则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才有可能成功起诉小三。如果条件不满足,或者男方不支持、不配合举证,起诉将难以进行。


上海市私家调查;在房产证上加名也可能无法分到财产 [2025-02-25]

去年杭州中院判了个案子,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时女方要求平分,法院却只判了25%份额。法官敲着法槌说:"加名是赠与,但份额要看实际贡献!"这话像一盆冷水,浇醒了不少做着加名美梦的人。


《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就像你带进婚姻的包包不会自动变成夫妻共有,房子也是这个理。但总有人觉得加了名字就是上了保险,结果离婚时才发现,保险箱里装的可能是空气。


见过太多人拿着房产证当令箭,却不知道法官手里握着"出资证明"这把尚方宝剑。父母转账记录、借款凭证、装修发票...这些冷冰冰的数字,往往比热乎乎的感情更有说服力。


朋友小美结婚时非要男方在600万的婚房上加名,婚后才发现房子背着400万贷款。离婚时她不仅要不到房子,还倒欠银行200万。原来加名时没看抵押情况,这波操作真是赔了青春又折兵。


更魔幻的是那些"借名买房"的骚操作。有人帮亲戚挂名买房,结果自己离婚时这套房成了待分割财产。法官可不管你们私下怎么约定,房产证写谁名字就是谁的,这波操作堪比现代版"狸猫换太子"。


还有些人觉得"加了名就有安全感",结果变成处处忍让的婚姻人质。见过女方因为加了名字,忍受男方出轨三年不敢提离婚,生怕"到手的房子飞了",这种安全感,比玻璃还脆。


去年帮客户处理过最漂亮的案子,是小两口婚前各买一套房,婚后签协议约定"各还各贷,增值共享"。离婚时两套房都翻倍涨,法院按协议判得清清楚楚,这才是现代婚姻的正确打开方式。


现在年轻人流行"房产局中局":婚前协议写明装修款折算股份,彩礼嫁妆单列账户,甚至有人把父母出资写成借款公证。这些操作看似冷漠,实则是对婚姻最大的诚意——让感情归感情,金钱归金钱。


上海市调查事务所: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将来给谁养老合适 [2025-02-25]

一、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将来给谁养老合适


通常情形之下,子女应对父母皆负有赡养之义务,这是无视于孩子亲权所归属哪一方。因而即便在离异之际,孩子判决给男方抚养,待其成年后亦理当承担对父母双方面的赡养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当父母步入老年阶段,子女可依据自身经济能力以及父母实际所需,共同商议如何更为妥善地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是否需养老


在离婚后,女方通常没有法定的养老义务。离婚只是解除了夫妻关系,并不意味着一方对另一方有养老责任。


然而,如果离婚时约定或通过法律判决女方需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或抚养义务,那么在男方需要养老时,女方可能需要根据约定或判决履行相应责任。


另外,如果女方出于道德、情感等因素自愿对男方进行养老照顾,这是其个人的选择,法律并不强制。


总之,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女方无需养老,但特殊约定或自愿行为除外。

三、离婚女方争


取抚养权,男方需承担多少抚养费

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通常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若无固定收入,可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例如,子女有重大疾病、上学等额外支出,可适当增加抚养费。男方需承担的抚养费具体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活。离婚时可通过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上海私家调查;婚后老人首付离婚有法律效益吗 [2025-02-20]

一、婚后老人首付离婚有法律效益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男方父母为了购置房产而支付了首付款项,那么在离婚之时,依照先前的约定来进行处理;


倘若并未有任何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我们应将其视作是赠送给夫妻二人的财物,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然而,如果在赠与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只归属于某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资金应当被认定为是赠送给该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分割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


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后老人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在家庭成员构成成员发生改变后,例如夫妻结婚,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房屋所有权转让至其子女名下,而另一方未持任何异议或提出反对意见。


但这并不意味着已完成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就直接归属于配偶双方,相反,该房屋的所有权将被视为对夫妇双方的无条件赠与。


因此,法律明确指出,在婚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以下各种形式的收入均为夫妻共有的公共财富,应由夫妻共同管理和支配。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薪金;


(2)额外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3)工作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利润以及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转让及其收益;


(5)继承自父母或其他亲属的遗产,特此明确排除赠送给单方的情况;


以及(6)任何其他本应纳入夫妻共有财产范畴的各类资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上海私家调查;认定为第三者的要件有哪些 [2025-02-17]

认定为第三者的要件有哪些




  认定为第三者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主体要件:第三者行为的受侵害者必须是有合法配偶关系的人。这意味着,如果插足的是恋爱关系或未婚同居的性关系,那么就不属于法律上的第三者。




  2.主观要件:如果第三者因对方刻意隐瞒或因其他客观原因而不知道对方有配偶,并在知道后主动退出,那么就不应以第三者论处。




  3.客观要件:存在第三者与有合法配偶关系的一方发生两性或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行为,且这种行为妨害了正常的婚姻关系。




  4.结果要件:第三者的行为必须侵害了正常的合法的婚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产生裂痕或家庭破裂。这是认定第三者行为的本质所在。




  能否找第三者要赔偿




  不能找第三者直接索要赔偿:




  1.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第三者需要对无过错方承担直接的损害赔偿责任。




  2.但如果你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第三者明知你配偶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下,第三者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




  因此,在处理老婆出轨并涉及到第三者的情况时,无过错方应主要通过民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直接找第三者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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