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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调查取证;非婚生子女可以享受继承权吗 [2025-02-20]

一、非婚生子女可以享受继承权吗


在法定方面,未曾步入婚姻殿堂生育下子女的群体,其所生的孩子等人享有等同于已婚夫妇所生的孩子类似的继承权。在这层意义上讲,未婚人士生育的后代,他们在法律框架内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充分的保障。这就意味着,当涉及到遗产分配问题时,这些非婚生子女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继承顺序以及份额来分享这份家族传承下来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未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的,法院会


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因素,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如吸毒、赌博、虐待等,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总之,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确定以保障子女的利益最大化为宗旨。

三、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非婚生子女能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在继承方面,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份额。例如,若父母生前未立遗嘱,在分配遗产时,非婚生子女应与婚生子女等其他法定继承人按份额均等继承。但如果有遗嘱明确排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份额,则按遗嘱执行。总之,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利。



面对丈夫出轨并有孩子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5-02-20]

面对丈夫出轨并有孩子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手段‌:首先,收集丈夫出轨及与他人有孩子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等。然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能证明丈夫的出轨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且存在过错,法院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财产分割‌: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例如,对于房产、存款等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此外,丈夫出轨的行为还可能导致重婚罪的认定,如果丈夫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女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心理调适‌:在面对丈夫出轨的情况时,心理承受能力非常重要。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尽量走出阴影,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帮助。‌


‌签订书面婚内财产协议和遗嘱‌:为了避免小三争夺财产,可以与丈夫签订书面婚内财产协议,确保财产分配有利于自己和子女。同时,签订遗嘱也是保护自己和子女权益的重要措施。‌


‌否认私生子的血缘关系‌:如果无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尝试否认私生子的血缘关系,避免其在未来争夺财产时获得合法继承权。


‌收集证据‌:在处理丈夫出轨和小三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证据的收集非常重要。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收集丈夫出轨、与小三育有孩子以及相关财产转移的证据,如照片、视频、银行流水等。‌


上海市婚外情调查;对方出轨离婚能否要求赔偿? [2025-02-17]

出轨离婚赔偿调查提醒您,在对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是有权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1.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




  2.如果受害方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出轨等法定过错行为,那么就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3.赔偿的金额和方式将根据受害方的实际损失和对方的过错程度进行确定。需要注意的是,要求赔偿的前提是离婚诉讼的成立,因此受害方在提起诉讼时应同时提出赔偿请求。




  老公出轨想离婚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如何处理财产孩子




  出轨离婚财产调查:离婚时,夫妻应当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法院会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具体处理。




  2.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以及子女的年龄等因素。




  (1)特别地,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决随母亲生活;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则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




  (3)而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还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即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再次强调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以及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上海市私家侦探;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依据有哪些呢? [2025-02-17]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依据框架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依据的核心法律条款为《民法典》第1062条,具体采用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共同所有,另有约定或属于个人特有财产的情况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共同财产包括以下类别:


类型 具体内容

劳动性收入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经营性收益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 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

继承或受赠财产 未明确归属一方的遗产或赠与(遗嘱或合同指定归一方除外)

其他共同财产 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个人财产产生的非孳息收益等

三、个人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1063条)

类型 具体内容

婚前财产 如婚前购买的房产、存款等

人身损害赔偿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

指定归属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专用生活用品 如个人衣物、化妆品等

其他法定情形 军人伤亡保险金、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及孳息等

四、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情形

书面约定: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财产(需符合形式要求)。

共同投入增值:婚前财产在婚后因共同修缮、经营等导致显著增值部分。

财产混同:婚前财产与婚后收入混合使用且无法区分(如共同账户资金混同)。

自然转化例外: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需主动行为或约定)

五、特殊财产的处理规则

房产归属: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购房:


婚前出资且登记在子女名下 → 视为个人财产;


婚后出资无约定 → 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投资收益: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租金、股息)属于共同财产,但自然增值(如房价上涨)仍属个人。


3.债务认定: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签字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超出部分由债权人举证。


六、约定优先原则

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婚前或婚后财产均可),效力优先于法定规则。例如:


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


将一方婚前房产约定为共同财产。


七、离婚时的处理原则

协商优先:双方协议不成时,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恶意转移财产: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请求重新分割。


综上,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核心,结合财产性质、来源及双方约定综合判断。通过明确的书面协议、合理管理财产流向,可有效避免纠纷。


上海市调查取证;签订离婚协议中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如何约定? [2025-01-21]

离婚协议书中的另外一个重头戏是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很多案件的当事人会直接和律师说,财产我可以不要,但是一定帮我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律师就会针对客户的需求,先制定一个谈判方案,争取和对方沟通协议离婚。下面我对离婚协议中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如何约定分项给大家讲解。抚养权。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由一方行使,也可以约定由双方轮流抚养。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也可以约定随男方生活或者由男方直接抚养。

轮流抚养的周期尽量不少于6个月,并合理安排一方抚养期间,另一方的探望权。子女的抚养费。

(1)什么是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是指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律规定的停止支付的条件时止,抚养费具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2)抚养费的数额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不受诉讼离婚适用的抚养费数额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收入较高,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自愿每月承担数万元抚养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也可以约定无须支付任何抚养费。因其系双方协商一致所达成“意思自治”,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3)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一般至子女成年即满十八周岁时止。

如果被扶养的子女系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可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

对于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如果在离婚协议书或者调解书中约定,由一方或者双方父母承担,司法判例一般会支持子女向父母索要该费用,但也有少数法院认为,成年子女不存在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故子女向父母追偿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

(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主要有两种:即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

在协议离婚中,采取定期给付的方式居多,可以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年支付。

也有将每月的抚养费金额乘以被扶养人需要抚养的月数,由间接抚养的一方一次性支付完毕。采取这种方式支付的,以房屋折价款抵顶抚养费的居多。探望权。(1)什么是子女的探望权。探望权即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依法享有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2)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在离婚协议中一定要写明探望权行使的时间(每月探望一次还是每周探望一次,以及接和送时间),地点(可以自己家中,对方家中或有间接抚养人自行决定),是否需要直接抚养人在场(不需要建议写明)、直接抚养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可以约定间接抚养人有权变更抚养权最有效),节假日和寒暑假增加探望时间等。如果不进行这样细致的约定,极易产生纠纷,导致探望权无法实现。(3)中止探望《民法典》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后,告诉大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与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均属于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并不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一方违反探望权或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不能“你不给我抚养费,我就不让你看孩子”或“你不让我看孩子,我就不给你抚养费”。


离婚协议书中的另外一个重头戏是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很多案件的当事人会直接和律师说,财产我可以不要,但是一定帮我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律师就会针对客户的需求,先制定一个谈判方案,争取和对方沟通协议离婚。


下面我对离婚协议中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如何约定分项给大家讲解。


抚养权。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由一方行使,也可以约定由双方轮流抚养。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也可以约定随男方生活或者由男方直接抚养。

轮流抚养的周期尽量不少于6个月,并合理安排一方抚养期间,另一方的探望权。

子女的抚养费。

(1)什么是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是指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律规定的停止支付的条件时止,抚养费具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2)抚养费的数额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不受诉讼离婚适用的抚养费数额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收入较高,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自愿每月承担数万元抚养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也可以约定无须支付任何抚养费。因其系双方协商一致所达成“意思自治”,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3)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一般至子女成年即满十八周岁时止。

如果被扶养的子女系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可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

对于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如果在离婚协议书或者调解书中约定,由一方或者双方父母承担,司法判例一般会支持子女向父母索要该费用,但也有少数法院认为,成年子女不存在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故子女向父母追偿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

(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主要有两种:即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

在协议离婚中,采取定期给付的方式居多,可以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年支付。

也有将每月的抚养费金额乘以被扶养人需要抚养的月数,由间接抚养的一方一次性支付完毕。采取这种方式支付的,以房屋折价款抵顶抚养费的居多。

探望权。

(1)什么是子女的探望权。


探望权即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依法享有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


(2)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


在离婚协议中一定要写明探望权行使的时间(每月探望一次还是每周探望一次,以及接和送时间),地点(可以自己家中,对方家中或有间接抚养人自行决定),是否需要直接抚养人在场(不需要建议写明)、直接抚养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可以约定间接抚养人有权变更抚养权最有效),节假日和寒暑假增加探望时间等。如果不进行这样细致的约定,极易产生纠纷,导致探望权无法实现。


(3)中止探望


《民法典》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上海调查取证;离婚后孩子压岁钱如何处理 [2025-01-18]

离婚后孩子的压岁钱应归孩子本人所有,父母作为监护人无权随意处置。‌

根据法律规定,压岁钱是长辈对未成年人的财产性赠与,应归属于孩子本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压岁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责任保护孩子的财产,但不能随意占有或处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孩子的财产,确保其用于孩子的教育或生活所需‌

具体处理方式

‌由一方代为保管‌:通常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压岁钱,用于孩子的教育和生活开支‌。

‌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表达意愿的能力,可以尊重孩子的意愿,让其自行管理或分配压岁钱‌

‌法院调解‌: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我可以起诉吗?上海市侦探调查公司 [2025-01-1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应依法进行分割。

离婚时,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上海市调查取证;女子婚内出轨 一夜激情生下龙凤胎 [2025-01-09]

妻子婚内出轨 一夜激情生下龙凤胎


  齐萍(化名)自小性格活泼,敢说敢做。她与中学同学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最终却未能走进婚姻的殿堂。初冬的一天晚上,在酒吧工作的齐萍遇到了来喝酒的年轻人李立(化名)。当时李立刚刚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失意的他才来酒吧喝酒。


  或许是冥冥之中有这段缘分,齐萍和李立一起喝酒谈起了心事,很是投机。此后,李立只要一有闲暇就往那间酒吧里跑,很快,两人的关系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并迅速登记结婚。


  可在婚后,齐萍却发现,这桩婚姻并非如自己所愿,李立不但大男子思想严重,而且还是个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者,两人为了面子和钱,常常发生争执,感情也越来越淡。


  又是一个初春,齐萍迎来自己32岁的生日。那晚,她在家里做了一桌菜,等着李立回来,可李立却迟迟不见踪影,打他的手机,那头却传来“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齐萍愤懑了,独自来到酒吧买醉,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闷酒。这时,一名年轻男子向她走来,端起酒杯说:“美女有心事啊,不如聊聊吧!”醉意朦胧中,齐萍仿佛觉得初恋男友来安慰自己了。喝醉的她轻佻地说:“你来了啊,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男子一听这话,更加兴奋了,又叫来一打啤酒,两人对饮。深夜,那男子扶着酒醉的齐萍离开了酒吧……


  第二天早上齐萍醒来,发现自己浑身赤裸地躺在宾馆的床上,旁边睡着的是昨晚陪她喝酒的男人。


  人生总是那么出人意料,两个月后,齐萍居然怀孕了,她算了算时间,觉得很可能是那次一夜情怀上的。齐萍急了,便到医院准备做人工流产。医生却告诉她,她的身体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以前患有妇科病,所以最好不要做流产手术,否则有可能会引起终生不孕。医生的话让齐萍非常矛盾,一方面,她不想留下这“来历不明”的孩子,可另一方面,她又不愿意丧失做母亲的权利。犹豫再三,齐萍想,反正她和李立的感情并不好,倒不如留下这个孩子将来陪伴自己。


  再说李立,得知妻子怀孕的消息,他丝毫没有怀疑,检查后听说还是对双胞胎,更加高兴。那段时间,是夫妻俩难得的幸福时光。那年冬天,齐萍生下了一对圆头大脸的龙凤胎儿女,齐萍和李立商量后,儿子随妈妈姓,叫齐强强,女儿随爸爸姓,叫李娜娜。


  父母婚姻破裂 龙凤胎各奔东西


  有了一双儿女,家里的开销日益增加,可李立却还是像以前那样,不愿意把钱交给齐萍,夫妻俩的感情再度恶化。


  又一个初冬到来,两人的夫妻情似乎也进入了冬天。失望的齐萍对李立提出了离婚,她说:“这屋里的一切,除了这两个孩子我带走,别的我都可以不要。”李立却说:“娜娜你带走,我没意见,但强强是我老李家的儿子,必须留下。”没多久,李立和齐萍达成离婚协议,强强归李立抚养,娜娜归齐萍抚养。离开了李家,齐萍惟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儿子强强。


  深冬的一个傍晚,齐萍意外得知,强强生病了,李立没及时送到医院治疗,拖成了肺炎。齐萍赶到李家,把强强送到医院后又给李立打电话,李立说他正忙着,一会儿就来。可是直到当晚10时,李立仍没来,快到11点了,不仅人没回来,电话也没打一个来。齐萍抱起儿子就回到了自己的家。当晚,强强反反复复地发烧,齐萍一晚上没有休息好,她总希望自己的手机能响起,希望李立能打电话来问问强强,但直到东方发白,也没等到电话。


  第二天中午,李立才匆匆赶来,说自己昨晚和朋友应酬,没能及时赶到。齐萍心里凉透了。她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要回自己对强强的抚养权。可是,齐萍咨询律师后得知,李立有正当的经济收入,有生活能力,他们生的又是一双儿女,如果拿不出确凿的证据证明李立对儿子有虐待行为,是很难要回抚养权的。律师的话让齐萍觉得希望渺茫,可一看到儿子那瘦小的脸庞,她思索再三,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在法庭上曝出儿子并非前夫所生的事实,以此要回儿子的抚养权。


  母亲为了儿子 法庭自曝隐私讨得儿子归


  齐萍当然知道自己此举意味着什么,其实,她自己也不敢想象,这个隐私一旦曝光,前夫会对她的欺骗做出什么样的报复,孩子们对她这个母亲会怎么想,周围的亲友又会以什么样的目光看她。而她,将来又会面对怎样的舆论,如何生活……想到这些后果,齐萍就害怕,可是一想到儿子,她的心又疼了起来,流着眼泪,齐萍拿起了手中的笔,沉重地写起了诉讼申请。


  法院开庭审理中,如律师所料,李立坚决不同意变更儿子的抚养权,他在法庭上不仅全盘否认自己对儿子不好的说法,还一再强调自己是如何爱孩子、关心孩子。眼看胜诉无望,齐萍突然颤抖着,用低沉的声音说:“我另外还有一个理由,觉得儿子应该由我抚养,因为,因为齐强强并不是李立的亲生儿子!”此言一出,震惊四座,一片哗然。


  半年后,四川华西医大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出来了,李立不能提供齐强强和李娜娜必需的遗传基因,他们之间不是“生物学直系亲属”。法院经审理后,确认李立不是齐强强、李娜娜的亲生父亲。不久,法院判决,齐强强变更为齐萍抚养。


  法院判决执行后,李立感觉受了莫大侮辱。他将齐萍和齐强强、李娜娜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齐萍等3被告赔偿他精神抚慰金20000元,返还李立支付的抚养费9100元及生育手术费2679.0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齐萍在与李立婚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之原则,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受孕后生下龙凤胎,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伤害了原告的感情,因此齐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李立在受欺骗的情况下抚养了非婚生子女齐强强、李娜娜,并支付了齐萍生育费,作为齐强强、李娜娜的母亲,齐萍应当酌情予以返还。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齐萍赔偿原告李立精神抚慰金5000元;返还原告支付的生育费和部分生活费3000元,合计8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婚内出轨怎么判;上海市侦探调查 [2025-01-02]

婚内出轨的法律判定和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具体行为性质和情节。‌


‌民事责任‌: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如果一方婚内出轨,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让过错方少分财产。此外,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因对方出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刑事责任‌:如果婚内出轨行为构成重婚罪,即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法律定义和分类‌:出轨行为在法律上包括通奸、同居和重婚三种情况。通奸是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重婚则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其他法律后果‌:出轨行为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问题,如破坏军婚罪或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等。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同居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公职人员出轨行为严重者可能会受到政务处分,甚至开除。‌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婚内出轨的法律判定和处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有没有办法,能让出轨的一方,离婚时净身出户?上海市调查取证公司 [2024-12-30]

法律明确规定了有些人在离婚时可以净身出户,《民法典》第1092条就规定,如果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少分还是不分,要看做得过不过分,不是太过分,就可以少分;做得太过分,不象话,就可以不分。这个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就相当于净身出户。

《民法典》没有规定出轨也可以净身出户,但也没有禁止。要想让出轨的一方净身出户,可以采取签订夫妻忠实协议的办法,这个办法符合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实的法律规定,也符合社会主义公序良俗,只要不干涉婚姻自由就行,就是不干涉结婚自由、不干涉离婚自由。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现在是支持的。

友情提示:签订夫妻忠实协议时有几点要注意:第一、不能只写出轨,因为出轨并不是规范的法律用词,只是打个比方,而且出不出轨并不好界定,理解上会有分歧,容易扯皮。第二、不忠的行为要写得明确具体,不能含糊不清,可以列一个表,比如偷鸡一次扣多少分,摸狗一次扣多少,累计到100分,夫妻共同财产就分不到,净身出户。第三、发现偷鸡摸狗时要注意保留证据,防止空口无凭。第四、协议签字后,要保管好,不要给对方偷了去,不妨多签几份,放几个地方藏起来。


上海专业调查取证公司;只有这些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 [2024-12-23]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

可谓是五花八门

单独的证据很难证明

一方存在婚外情

所以应当尽量多准备相关证据

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以便法官综合判断

以下这些证据

可以有利地证明出轨


01


亲密照片、录音、录像

02


双方的书信、私密短信、邮箱、通讯软件聊天记录

03


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保证书”、“悔过书”

04


邻居、朋友的证言

05


其他有利证据


以下三种情况也可算作出轨证据:


(1)被警察抓到有嫖娼的行为;


(2)单位核实职工有婚外情情况的;


(3)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酒店入住登记记录、航空记录、打款凭证、共同居住小区的物业证明等。


图片

正确搜集出轨证据

操作具体指南


1、可以在房门外蹲守拍摄连续视频,如果视频能反映配偶与异性进入房间后第二天早上才出来,可作为出轨证据。


2、拍摄到配偶与他人在公共场合有拥抱、牵手、接吻等亲密动作的相关视频和照片,可作为出轨证据。


3、配偶以自己名义与异性租房并付房租、水电费,相关缴纳收据可作为出轨证据。


4、邻居作证。


5、配偶与同一异性频繁而有规律的手机通话记录,可作为证据。


6、酒店开房记录,酒店大堂、电梯、走廊处的监控录像,可作为证据。


7、与他人的结婚登记信息,可作为证据。

如果发现“被出轨”

愤怒伤心之余切记保持理智

不要因为冲动反而害了自己

拿起法律武器

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海专业调查取证公司;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合同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 [2024-12-16]

夫妻一方去世后,在未分割遗产下,另一方擅自将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过户与其中一个子女,该行为是否有效?对此,司法实践有二种截然不同观点。本文引用两个案件都来源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案情高度相似,最终判决却截然不同。


一、处分行为并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赠与合同应为部分有效,而非全部无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2民终12437号民事判决,法院认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田铭灿与田源签订《不动产赠与合同》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应当认为,田铭灿对自己的财产有权处分,并完成了赠与行为,该部分财产的处分并不损害田桂华的利益,并没有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田铭灿在立遗嘱后,又将财产赠与田源,实际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应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但《不动产赠与合同》中对杨彩玲遗产部分进行的处分行为无效。因此,《不动产赠与合同》为部分无效。一审法院认定《不动产赠与合同》整体无效,属于适用法律不当,本院予以纠正。至于合同部分无效后的处理,杨彩玲遗产是否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还应当参考杨彩玲遗嘱等情况,另行解决。


二、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处分遗产,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全部无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2民终2138号民事判决,根据查明的事实,涉案房屋系李国忠与于某夫妇共同财产,李国忠在于某去世后将涉案房屋赠与李红,但未经过于某的全部继承人同意。现于某的继承人之一要求确认李国忠与李红之间的赠与协议无效,并要求将涉案房屋恢复登记至李国忠名下,于法有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李红以李国忠、李刚均要求把涉案房屋赠与其,李红、李刚、李国忠已经超过三分之二份额为由,主张涉案赠与合同有效,但现并无证据证明于某生前与李国忠约定涉案房屋为按份共有,于某去世后,其继承人又未对遗产进行分割,故李红的上述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同理,李红所持即便涉案赠与合同无效,也是部分无效的主张,亦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亦不予支持。


对于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这个问题,夫妻一方赠与第三者的情况,实践中已经明确是全部无效。最高院亦多次明确 “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且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事实上,各方当事人系继承共有尚未分割关系下,与上述情况并无实质区别,所有继承人是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分共有财产。在此类继承案件中,蔡律师认为也应当参照上述观点进行处理即认定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可惜,这仅是蔡律师个人观点,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甚至同一法院不同法官,或者同一法官不同时期可能观点都不同。


当事人或者律师很晕吧。类似情形,就同一个法院,前后一年观点可以截然相反。律师做案件,有时越做越怕,你研究越多,对于案件判断及直向越不敢断定,越认为有多种可能,越要考虑多种可能导致的后果,甚至要提前预警或告知当事人。律师可以是专业的,但当事人你未必能要求其也是专业的,非专业的当事人听着专业律师的不能肯定的判断,肯定会更糊涂。或者这时有一个律师站出来,敢说敢断,敢给肯定的解答,当事人肯定优先选择他。但那样对当事人真的好么?那只有天知道,至少对收案律师是好的,毕竟成就一单委托了。




上海市出轨调查;儿子陪妈妈逛街碰见爸爸出轨 [2024-12-06]

儿子和妈妈去商场逛街,碰巧遇到了爸爸,谁能想到爸爸怀里还搂着一个女的。


妈妈上去要说法,把第三者推倒在地,爸爸看情人被欺负了立马把老婆摁在地上打。


儿子看不下去了,摁着小三打,冲着爸爸喊:你再动我妈?


日夜相伴的枕边人还不如儿子。



丢死人了,一堆人围着看啊,爸爸想去打老婆的时候,旁边围着的路人都看不下去了,还上去拉开。


看她们孩子应该也成年了,爸妈最少也得45了,45的人有事就说,背地里出轨太没有下限了。



妈妈把儿子教育的也很好啊,儿子能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想到维护妈妈,真的很感人,她妈妈这辈子有这么一个好儿子已经足够了。


丁克有丁克的幸福,生孩子有生孩子的幸福,这一刻就展现了,这个女人如果是丁克婚姻,在这一刻遇到丈夫出轨,她应该会比谁都要绝望,身后无人。


不过生男生女都是一样的,只要你教育的好,孩子都会护着你的。



在这里也要说一说有些女的或男的,明知道人家有家庭有孩子,还要上去破坏人家的家庭,你比出轨的人都要可恶。


多少家庭都是被小三搞坏的,她/他人品有问题,也不是你插足人家婚姻家庭的理由。


而且,过不下去就沟通,沟通不了就离婚,那么多方法你偏偏选择一个最没有下限的,40多岁的人了,为了小三打老婆打儿子,没品。


这件事以后,儿子再也不会原谅爸爸了,至于那个男的,同时失去了家庭,脸面,或许还有工作。



在当地,他可算出名了,虽然是坏名。


所以说结婚之前一定要犹豫再犹豫,遇到良人幸福一辈子,遇不上良人孩子又不懂感恩,这辈子这婚结的没有任何意义。


上海市侦探社:因胁迫结婚能请求撤销婚姻吗 [2024-11-25]

一、因胁迫结婚能请求撤销婚姻吗


若系因受胁迫而缔结之婚姻关系,则受胁迫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然而,此类请求必须在胁迫行为终了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对于遭非法拘禁之人身自由予限者,同样享有撤销婚姻之权利;要求撤销婚姻者需于其人身自由得到恢复之后,亦即一年内提出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因胁迫结婚的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


若因受到外界压力而被动缔结的婚姻关系,对应方应于结婚登记之日算起的一年之内向相关部门申请撤销;对于那些遭到非法权限或人身拘束威胁下被迫结婚者而言,其提出的撤销婚姻请求则需在恢复人身自由后的同样时间段内完成。超出此界限而未及时提出的撤销请求,将按照国家规定被认定为有效婚姻。以下详细解析几个关键点:


1.所有因违反本人意愿、有悖于公认婚姻自由原则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均属可撤销范畴。这类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强势干涉与交易婚姻等类型。


2.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虽然此类婚姻结合具备实质性的婚姻形态及存在感,但并非当然具有永久效力。


3.依据现行法规,可撤销婚姻的效力尚属相对无效,其效力始终受到一定期限性的制约。法律赋予受压迫方重新选择的机会,然而这种选择权的使用同样伴随着时间限制。受压迫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的第一年内进行申请。对于那些被迫失去人身自由的人,其相应的婚姻撤销请求必须在重获自由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倘若一方因遭受威胁压迫而缔结了婚姻关系,那么受到胁迫的一方可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撤销这段婚姻。然而,此类申请必须在施加威胁行为结束之后的一年之内进行提交。倘若某个人的身体自由遭到了非法剥夺,同样拥有寻求婚姻撤销的权利。待其恢复身心自由权利的那一刻起的一年间,均可向相应司法部门提出婚姻撤销的申请。


上海市侦探公司:分居期间,怎么分割财产 [2024-11-21]

一、分居期间,怎么分割财产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夫妻不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的财产,为了保持共有关系的基础和稳定性,一般不解除夫妻关系就不能分割。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财产分割一年后反悔怎么办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能随意反悔。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

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男方去世财产分割怎么规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男方死亡的,首先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其次,其余剩下的财产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若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嘱分配遗产;若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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