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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婚外情调查;离婚后开的公司财产也要分割吗

更新时间:2025-11-17   点击:8

一、离婚后开的公司财产也要分割吗


离婚后所开公司的财产是否需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其一,倘若公司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设立的,倘若夫妻双方对公司财产有过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倘若没有约定,通常情况下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应当进行分割。


其二,要是公司是在离婚后由一方设立的,并且这一方能够有力地证明公司财产与另一方毫无关联,那么此公司财产就不属于离婚财产的分割范畴。


其三,然而,倘若公司财产与离婚前的夫妻共同财产出现了混同的情况,亦或是利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设立公司等情形,依然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而需要进行分割。


总之,必须综合考量公司的设立时间、财产的来源等诸多因素,以此来确定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进行分割。


二、离婚后新开公司财产该如何分割


首先要明确,离婚后新开公司的财产分割,需看公司的具体性质。若为一方独资,那么公司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为夫妻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财产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分割时,通常先由双方协商,可评估公司资产后进行股权或实物分割。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公司经营状况、双方意愿等因素判断。比如一方主张取得公司股权,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也可能将公司资产进行变卖,分割所得价款。同时,还需考虑公司债务等情况,确保分割公平合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形,遵循法定程序进行财产分割。


三、离婚后新开公司债务该如何分担


离婚后新开公司债务的分担需依具体情况判定。若该公司为一方独资新设,且新设公司的经营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该公司债务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由新设方独自承担。


若新设公司是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或者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情况,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一般先以公司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而言,双方可依各自约定或过错程度等分担债务。比如一方在经营公司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债务产生,可适当多分担。但这种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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